我曾經為了一個不入流的劉德華,入夢去解救過他。
而且,因為他的不如人,處處要人「呵護」,要人捧在掌心,所以在他的「天意」專輯之後,每每大唱情歌。
然而,他卻還是到處尋找自己所謂的「夢中情人」,在超視電視台裡,大大的宣傳尋找「超級女孩」。
可是,他的不入流,卻一再地在人面前班門弄斧,以為自己可以很像話。
於是,他在專輯裡,裝可憐的唱到什麼「沒有你會失去方向」什麼的,其實,他根本在香港過著吃香喝辣的魚肉生活。
也因此,他以為自己不傷害歌迷,其實,他傷害的就是身為歌迷的我。
他根本夸夸其談,誇口說自己「不傷害任何歌迷」,其實,他就是在做樣子給世上所有的人看。
因為我曾經加入過他的歌迷會,是他的粉絲之一,也參加過他在台灣日月潭舉辦的宿營活動,以及夜店EZ5的錄音現場節目。
我也曾真心寫信送禮物給他,他都不曾回信,不回信也就算了,卻還一再地嫉妒傷害身為歌迷的我。
因為他大牌,所以不曾回信,我也不見怪。但是,傷害歌迷的我就太過分了。
可是,這種人夸夸其談,完全只相信自己,不曾信過他人。卻還認為全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是他的,最好!
只要不是他的,他看上的都得是他的。
也因此,不讓人有自由愛人,不讓人有自由去愛,更不讓人有自己探索自己生命的奧秘。
總之,就是限制人身自由,思想自由,包括愛的自由。
這種敗類,為什麼要崇拜他三十年?
因為他用了我可以紅三十年的福分,大家看見的其實是我的DNA方程式造就的我的模式我的樣子。
從電視上就可以看見他的上半截為好的,但是下半身就是壞的。
多麼的怪異!令人百思不解!但,誰知道那就表示他是壞的,完全就是外表好內裡壞。
他卻還要我們崇拜他「男人中的男人」,但誰知道他的那裡有多長多偉大。
他根本不與眾不同,他很平庸無奇!
他該退隱江湖,遭人唾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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